全国服务热线 13301241596

专业办理全国餐饮公司中央厨房、集中配送集体用餐配送资质证书加急代办中央厨房资质证书

发布:2023-08-21 09:49,更新:2024-11-21 08:31

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根据,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如下:

1、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并相应配备1名以上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2、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处理区的面积不得小千300 m2.

3、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自制冷冻饮品(包括水淇淋、酸奶、乳酶发醉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但中央厨房以半成品

形式配送至门店后现场改刀的烧卤熟肉制品以及现场调制的凉菜、沙拉等冷食类食品除外。

4、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为配送食品的容器(或包装)标注产品信息,如加工单位、生产日期或批号及时间、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或加工方法等。

应当建立食品追溯系统,食品采购、配送台帐使用信息化管理:制作一式两联以上的产品配送清单(出货单),项目内容包括配送单位名称,配送对象、配送日期、品种、数量、生产日期或批号、发货人、收

货人等。

5、中央厨房于为本餐饮服务单位所属(含加盟)的餐饮门店配送食品成品或半成品



代办全国餐饮公司中央厨房、集中配送集体用餐配送资质证书


代办全国餐饮公司中央厨房、集中配送集体用餐配送资质证书


代办全国餐饮公司中央厨房、集中配送集体用餐配送资质证书


需要的联系


其他新闻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国贸建外SOHO
  • 邮编:101204
  • 电话:13301241596
  • 联系人:张经理
  • 手机:13301241596
  • 微信:13301241596
  • QQ:1518889734
  • Email:1518889734@qq.com
产品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