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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再生资源回收备案证明办理专业代办天津商务部再生资源备案真真实实商务部备案

发布:2023-11-14 09:32,更新:2024-05-15 08:31

代办天津再生资源回收备案   代办天津商务部再生资源备案真真实实商务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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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到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进行企业注册登记,申请“多证合一”,并填写有关备案登记信息;

02、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核准企业基本信息后,将数据推送至信息共享平台;

03、信息共享平台接收企业信息后,将“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企业端)登录账号及密码发送给企业;

04、企业次成功登录“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企业端)”时,相关企业备案信息被自动抓取到该应用中,同时,该企业备案状态显示为“备案公示”,公示期为30天。

05、公示30天期满后,企业备案状态变更为“备案通过”。

06、备案通过后,企业可再次登录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企业端),自行打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并将备案登记证明置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以备监管部门查询。

07、另外,企业应每年自行登录“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企业端)”上报企业经营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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