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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办理条件、材料及流程

发布:2024-03-21 14:53,更新:2024-05-13 08:31

北京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办理  加急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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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要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企业: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需要办理该证件,这些企业需参与招投标并中标,签订有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例如:负责城市街道垃圾清理的XX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有效期: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届满30天前办理续期。


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办理条件:


0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从事垃圾清扫、收集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从事垃圾运输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02、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20%以上,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洒水车和清扫保洁车辆。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装车辆行驶及清扫过程记录仪;


03、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


04、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或船只,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05、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06、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07、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所。


四、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办理材料:


01、《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0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03、企业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04、所属环卫机械、设备、车辆的清单、照片;


05、安装车辆行车定位和记录设备证明;


06、企业法人身份证明;


07、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名册及资格证书;


08、提供按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的规定,为员工购买保险的证明材料;


09、固定的办公场所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的材料;


10、合法的车辆行驶证。


备注:因各地政策不同,办理所需资料可能有差异,具体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五、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01、申请:申请人需备齐资料后,向当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交申请;


02、受理: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登记,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03、审查:受理后,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和材料进行审查、现场核查,作出通过或不予通过决定;


04、颁证:审查通过后,主管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许可并颁发证件。


六、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办理时长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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