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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代办建筑垃圾消纳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 加急办理装饰装修消纳证备案

更新时间:2024-12-27 0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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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在北京,进行渣土消纳备案和建筑垃圾消纳备案是确保建筑垃圾合规处理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对这一过程的详细解读:


一、备案主体

建筑垃圾消纳备案:通常由建设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备案。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由工程施工单位进行备案。

二、备案依据

备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北京市建筑垃圾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


三、备案材料

1. 建筑垃圾消纳备案材料

承诺书:备案服务对象需提交承诺书,承诺所填写的基本信息、提交的备案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建筑垃圾治理方案:由建设单位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编制,应符合《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

合同:与建筑垃圾运输服务单位、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或临时处置点)经营单位签订的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消纳处置合同。但需注意,如果建设单位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置或直接利用,则无需签订此类合同和办理消纳备案。

2.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材料

承诺书:同上。

建设单位编制的建筑垃圾治理方案:应符合《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施工单位编制的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体现建筑垃圾类别、数量、产生时间及处理计划,以及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污染防治等措施、目标及责任人。可参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进行编制。

合同:对于需要处置的建筑垃圾(如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需提供与建筑垃圾运输服务单位、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或临时处置点)经营单位签订的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合同。对于直接利用的建筑垃圾(如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等),则仅需提供与建筑垃圾运输服务单位签订的运输服务合同,并及时向“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利用点位信息。

四、备案流程

信息填报:备案服务对象需登录“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与服务平台”,如实填写备案表,并上传加盖公章的材料清单。

信息核对:城市管理部门在收到备案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如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工作。如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将一次性告知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清单。

公示与送达:材料齐全的,城市管理部门将在平台上公示备案表信息,并将加盖公章的备案表寄送至备案服务对象指定地址(不含快递运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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